人力资源部认真组织学习《关于做好人员减少变更时间调整有关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》要求

  • 发布时间:2025-05-26

近日,我公司收到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下发的《关于做好人员减少变更时间调整有关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该《通知》针对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减少业务时“变更时间”的调整问题,提出了具体操作规范和要求,旨在优化业务经办流程,保障参保职工权益。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:

一、业务受理范围

根据《通知》,2024年1月后,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减少业务的时间晚于应减少时间,可通过新增的“人员减少变更时间调整”事项,向前调整最后一次人员减少的“变更时间”,最早可调整至2023年12月。此项调整默认涵盖该职工所有险种,调整原因统一标注为“减人晚办”。

二、业务经办要点

1.限时办理与材料要求:参保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,并附上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。社保经办机构将增设初审和复核角色,确保业务合规性。

2.税务联动处理:调整后的“变更时间”将实时同步至税务系统。若期间未申报缴费,税务系统将自动更新停止缴费年月;若已申报未缴费,需先作废申报记录再提交调整申请;若已缴费,则需先办理退费,系统将联动调整变更时间。

此次调整是河北省社保经办服务的一次重要优化,人力资源部将积极配合,组织相关人员学习《通知》内容,确保业务经办高效、合规。